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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学风监测评价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1-12-15 浏览次数: 678 文章来源: 学工部(处)

常工政〔2021〕119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和学风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测内容

1.学习态度:态度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合作,具有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的优良学风。

2.课堂表现:认真听课,遵守纪律,精神饱满,气氛活跃,积极思考,踊跃发言,及时记录有关内容。

3.作业情况:认真及时完成作业及实验报告等,书写工整,无抄袭现象,作业质量高。

4.实践活动:经常到实验室等场所进行实践活动,主动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和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等。

5.图书借阅:图书资源借阅利用率高,经常开展多样化的阅读活动。

6.拓展学习:能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积极参加考证、考研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

7.学习纪律: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履行请假制度,无迟到、早退、旷课及随意出入课堂现象。言谈举止文明,上课衣冠整洁得体。

8.学习效果:理解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各项能力测试及考试成绩好。

9.荣誉奖励:学风优良,争先创优,学院以及学生个人所获各级各类荣誉和奖励较多。

10.特色创新:学风建设有举措、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强。

11.其他:其他体现学风建设及成效的相关内容。

二、监测方法

1.每学期末,通识课教师通过网络测评系统,对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的学风进行评价。

2.学工处提供“学习示范寝室”创建率数据,图书馆提供图书资源利用率数据,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提供学生评教率数据。各二级学院负责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学业预警率,英语四级通过率、学业违规情况,学风教育班会开展情况以及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参与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及学生获得专利情况、各级各类考级证书情况等有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3.每年9 月,各数据提供单位梳理上一学年各项数据。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统一通知要求,通过学院自评,填写《二级学院学风监测表汇总》(附件1)。

三、综合评定

1.《二级学院学风评价表》(附件2)由通识课教师通过网络测评系统打分,满分为100 分。学生工作处负责汇总,填写《二级学院学风评价汇总表》(附件3)。

2.《二级学院学风监测汇总表》(附件1)由二级学院自评和学校评分两个部分构成,满分为100 分。

3.各二级学院学风综合评价结果由《二级学院学风评价汇总表》(附件3)、《二级学院学风监测汇总表》(附件1)得分计算而成。以学年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100 分,其中《二级学院学风评价汇总表》占30%,《二级学院学风监测汇总表》得分占70%。

4.各二级学院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系主任、学工办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等为自评工作小组成员。

5.学校成立综合评定工作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工处、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四、评定结果运用

1.学风综合评价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对学风建设成效显著的二级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学风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二级学院,在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先进班集体等评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2.通识课教师要以严肃认真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各二级学院学生课堂、课后实践、专业实习、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学习情况。

3.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有关数据。

4.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常工政〔2021〕119号附件1.doc

2.常工政〔2021〕119号附件2.doc

3.常工政〔2021〕119号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