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22〕2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学生。
二、申报名额和奖励金额
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为23人,奖励总金额为18.4万元。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申报与评审依据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见附件1),按照《常州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结合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及各二级学院申报学生的具体情况,集体研究审定最终名单。
四、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必须在2022年度获得校一等奖学金,2021/2022学年平均绩点(必修课和限选课)在同年级同专业位于前10%且必须是前三名。德育评价优秀,体质评价良好以上,且所有科目没有不合格。
五、申报与评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络、板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二)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工作。
(三)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学生从入学第6年开始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特殊情况(休学、支教等)请另附文字说明。
(五)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获奖学生的宣传和表彰工作,发挥获奖学生的先进性和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受助学生感恩、责任和服务意识,带领更多的学生自信、自强、自立,为优良的学风和校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请到原所在学院参加评选,请转入学院主动协商原所在学院并做好相关工作。
(七)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对于逾期未报送以及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的二级学院,由此产生的后果,相关二级学院自行承担。
六、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可根据各二级学院具体情况合并设立。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 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认真审查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名单和材料,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
学校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我校确定的国家奖学金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江苏省教育厅。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10 月7日前报送。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一份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汇总表》(见附件5)这两种表格的电子表(这两种表格的内容必须与《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保持一致);
3.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4.学生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22年度常州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和纸质材料;
6.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
7.国家奖学金的公示材料;
8.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名单、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和所有评审领导小组和委员签字确认的评审结果;
9.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根据学校的通知,再上报《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正反打印),签字盖章后按右上角页码顺序排好交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材料均从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申请材料为等额上报,请按照学校下发名额指标审核上报,不可随意增加或删减名额。
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0519-88510077。
附件:
1.附件1:2022年常州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表.doc
3.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6.附件6:2022年常州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