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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8 浏览次数: 13 文章来源: 学工部(处)

校学通〔2023〕6号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为学生提供多元的实践平台,提高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广度和深度,经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学校继续面向全校招聘学生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工作内容

协助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协助收集、整理学生需求,丰富学校与学生沟通渠道;协助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等。

三、聘任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良

3.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4.热爱学生助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5.身心健康,适应工作;

6.不可在两个学生助理岗位重复任职;

7.符合具体岗位的特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四、工作待遇:

1.工作期满一年后,为每位学生助理颁发正式聘书;

2.根据学生参与工作的时间和表现,考核后每月给予适当的学生助理工作津贴;工作表现优秀获评校优秀学生助理者,颁发校优秀学生助理荣誉证书,发放优秀学生助理工作奖励津贴;

3.根据《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认定第二课堂学时: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按考核等级发放10-15个第二课堂学时;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另发放10个第二课堂学时,即共发放25个第二课堂学时。

4.学校各类评奖评优优先考虑学生助理。

五、招聘程序:

1.宣传及报名(511531日)

二级学院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学生助理招聘的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学生加入“常工院2023年学生助理”QQ群(群号:765498010),组织应聘学生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助理应聘表》(纸质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应聘表》)。《应聘表》也可在学生工作部(处)下载中心下载。

    

汽车工程学院、理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需各推荐5-10名学生参加部门学生助理选聘,辽河路校区其他二级学院需至少推荐15名学生参加部门学生助理选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并于530日前将应聘部门学生助理的学生进行汇总,电子汇总表(见附件4)和电子《应聘表》通过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2.学校相关部门聘任学生助理(6月1—6月20日)

各聘任部门完成本部门学生助理的选聘,于6月20日前将《应聘表》和《常州工学院聘任学生助理汇总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上传至“常工院学生助理管理群”(QQ群号:552181060)中名为“报送2023-2024学年聘任学生助理”的文件夹中。

4.二级学院聘任学生助理(6月1—6月20日)

二级学院认真审核申报学生材料,根据规定的聘任人数(见附件2)聘任二级学院院长学生助理、新生班主任学生助理、专业系(实验室)主任学生助理、就业工作学生助理、学生事务工作学生助理等。学生助理在二级学院内部打通使用,统称为“学生助理”。

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应聘表》和《常州工学院聘任学生助理汇总表》(见附件5)签字盖章后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稿通过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学生助理聘任工作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88510077地址:辽河路校区文化艺术中心B206。

 

附件:

1.附件1:常州工学院2023-2024学年部门学生助理聘任信息汇总.xlsx

2.附件2:常州工学院2023-2024学年二级学院学生助理聘任信息汇总.xlsx

3.附件3:常州工学院学生助理应聘表.doc

4.附件4:二级学院推荐应聘部门学生助理汇总表.xls

5.附件5:常州工学院聘任学生助理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5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