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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0 浏览次数: 13 文章来源: 学工部(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实践育人工作,规范学生助理的管理和培养,激发学生助理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常州工学院学生助理工作条例》(校学〔2019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工作满一年的学生助理(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暂不予以考核,暂缓发放学生助理聘书。待工作满一年,由聘任部门考核后,补发聘书)。

二、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对学生助理在工作态度、履职能力、工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办法

各相关单位负责考核受聘于本学院或本部门的学生助理,考核按照《常州工学院学生助理工作条例》(校学〔201921号)相关考核规定执行。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推荐比例在各相关单位被考核人数的30%以内;如果本单位因聘用的学生助理人数较少,达不到推优比例,可推荐1名优秀学生助理。良好等次的人数,原则上推荐比例在各相关单位被考核人数的40%以内。

四、考核程序

(一)受聘的学生助理按考核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学生助理工作手册》电子表格。《学生助理工作手册》未填写者,不得参与考核。

(二)各考核单位自行确定考核形式和具体要求,确定考核结果后,将《常州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考核汇总表》(见附件1)和学生助理工作手册(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审核备案。

五、考核奖励

(一)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助理,学校将发放学生助理聘书。

(二)经学校统筹后,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生助理,由学校授予“常州工学院优秀学生助理”荣誉称号并发放优秀学生助理工作津贴。

(三)根据《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发放第二课堂学时: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按考核等级发放10-15个第二课堂学时;年度考核为优秀者,另奖励发放10个第二课堂学时,即共发放25个第二课堂学时。

六、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学生助理的考核工作,并于628日前将《学生助理工作手册》和《考核汇总表》电子稿上传至“常工院学生助理管理群”(QQ群号:552181060)中名为“报送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考核情况”的文件夹中,同时将纸质考核汇总表盖章后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文化艺术中心B206)。学生助理考核工作联系人:周剑峰,联系电话:885100776077)。


 附件:

 1.常州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助理考核汇总表

 2.学生助理工作手册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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