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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微心愿”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1 浏览次数: 13 文章来源: 学工部(处)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微心愿”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411-12

三、活动内容及流程

1.征集“微心愿”(114-1110日)

各二级学院应在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微心愿”。“微心愿”要合情合理、易于落实,且可一次性实现,可以是本人所需的书籍、文具、生活用品,也可以是为家人添置的生活必需品等。

各二级学院应于1110日前将《常州工学院“微心愿”征集圆梦表》、《常州工学院2024年“微心愿”征集汇总表》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科,并通过奥蓝系统报送《常州工学院2024年“微心愿”征集汇总表》电子版。联系人:周剑峰,联系电话:88510077

2.认领“微心愿”(1111-1117日)

学校将对征集到的“微心愿”进行汇总整理,选取部分“微心愿”统一制作“心愿墙”,并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校内宣传平台,动员全校师生认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愿卡,结对圆梦。

3.圆梦“微心愿”(1118-1127日)

学校根据“微心愿”认领情况,统一建立信息台账,做好认领人(单位)与许愿人的对接工作,帮助认领人(单位)完成圆梦行动。认领人(单位)可以直接联系许愿人提供帮助,也可以通过学校转交。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动员广大党员、教师带头参与活动,关爱身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二级学院应积极了解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微心愿”,通过动员师生认领,把服务送到需要帮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实现“小心愿,大梦想”。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通过会议、网络、宣传板等途径,积极挖掘圆梦“微心愿”活动过程中感人的事迹和生动故事,传递和激发向上向善的校园正能量。

4.学生认领一个微心愿可获得捐赠荣誉证书1份,多名学生也可集体认领一份微心愿。根据《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学生有助残助困等先进事迹且由校级通报表彰,计5个德育学时/次。同一个微心愿最多由3名学生集体认领,每人均计5个德育学时;1名学生认领多个微心愿,计5个德育学时,不累加计算。本次实践学时由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后,统一报校团委认定。

 

 

附件:

附件1:常州工学院微心愿征集圆梦表.docx

附件2:2024年微心愿征集汇总表.xlsx

附件3:常州工学院“第二课堂”学时认定表(微心愿).xlsx

 

学生工作部(处)

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