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健康发展,确保获贷学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现将我校2025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尚未还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由学校资助管理科提供(见工作群文件)。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如出现遗漏、非本学院学生或学生已提前毕业等情况,请及时向学校资助管理科反馈,并在原稿上标注,请勿直接删除表格中的学生信息。
二、毕业确认的操作方法
(一)学生申请
1.网上确认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使用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具体操作见附件1。若学生忘记密码,可以通过密码找回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或联系95593、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重置密码。
(2)打开左侧导航栏中的“个人资料维护”菜单,点击右上角“查看完整数据”,认真核对并修改“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联系人信息、就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等,务必将所有信息补充完整。若涉及身份证号等无法修改的基本信息,请与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修改。“联系人信息”一栏填写监护人的信息。对信息未填写完整的学生,学校不予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手机、即时通讯(qq/微信)、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均须填写完整、准确、有效,便于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银行与借款学生联系,避免出现贷款逾期,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请妥善保管好“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账号密码,定期登录系统,查询应还款金额和还款账户信息。
(3)打开左侧导航栏中的“毕业确认申请”菜单,选择右上角的“查看完整数据”,再次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点击贷款合同,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修改并及时向学校资助管理科反馈。学生对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下方的“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务必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已经完成助学贷款全额还款的学生可不用进行毕业确认)。
2.书面确认
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上申请毕业确认后,自行导出并打印两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核对信息签名确认后,于5月15日前交至二级学院。
(二)二级学院反馈
请各二级学院仔细核对学校提供的《毕业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修改并添加学生相关信息,并将修改后的《毕业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毕业确认申请情况反馈表》(附件2)和学生结清还款的截图(截图可以是还款截图,也可以是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或app上结清贷款的截图)于5月20日前通过奥蓝系统的“上报材料”一栏报送。同时,将《毕业贷款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收集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份交至学校资助管理科(另一份由各二级学院留存)。
(三)学校确认
学校资助管理科将根据学生系统填报情况,审核学生填写的相关信息,完成系统确认。
三、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根据毕业生需求整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4),包含政策介绍、还款方式、还款流程等详细说明,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各毕业班贷款学生及时下载查看,了解相关还款知识,避免因逾期还款和操作不当,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二)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应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若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贷款将于当年9月开始计算利息,年底开始还款。对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务必在还款计划变更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
(三)各二级学院需加强对毕业贷款学生填写信息的抽查审核力度,提高毕业信息准确率。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之前还款只需支付贷款本金,无需支付利息。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将自行承担贷款利息。学生须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云闪付APP或POS机还本付息,利息金额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计算数据为准。
(五)请各二级学院提醒学生务必于每年12月15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需还本付息的额度,及时还款,避免违约。同时,按要求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支付宝使用专题教育工作,确保所有获得贷款的学生都能全面正确了解贷款政策,树立按时履行贷款本息意识。
(六)还款方式
1.线下POS机还款
有还款需求的同学可携带银联卡(信用卡除外)或手机到指定地点,使用POS机刷卡或扫码还款(无需刷卡手续费)。刷卡地址:文化艺术中心B203-2学生资助管理科,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150****4122。
2.线上还款
(1)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
(2)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还款:①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②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③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还款。
(3)线上还款后,所有同学需将结清还款的截图(截图可以是还款截图,也可以是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或app上结清贷款的截图)。
(七)参军入伍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至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延迟毕业时间后,可不做毕业确认。
(八)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等情况的江苏籍毕业借款学生,可根据《江苏教育厅江苏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教助〔2016〕1号)要求,向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还款救助。通知详情见附件5。
(九)各二级学院需建立“2025届贷款毕业生”群,配合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开展就业政策宣传、贷款到期提醒、还款咨询等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建群后将群号报送学校资助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召开会议,对贷款毕业生开展诚信还贷知识宣传与讲解,做好贷款风险防控,鼓励有能力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提前还贷,对于暂时没有能力偿还的毕业生要给予耐心讲解,指导其按期还本付息,避免产生逾期,造成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政策咨询:资助管理科(文化艺术中心B203-2),联系人:陈澜,联系电话:150****4122。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