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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当年申请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全体2023届毕业生:

为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参加士官直招,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和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如果你愿意为国家的国防建设出力,决定应征入伍,为保障你的权益,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9月初定兵后,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告知入伍情况。及时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补充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在当地征兵办盖章签署意见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0月上旬)一起寄给所在学院负责征兵工作辅导员,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从学校入伍的学生,相关手续由学校统一代办,校人民武装部陶老师会统一开会布置。

2.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如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根据文件规定,国家教育资助必须首先用于偿国家助学贷款。由于毕业生涉及贷款利息等问题,建议先自行还清助学贷款,交表时务必告知助学贷款是否已还清。

3.《申请表》中的汇款账户信息原则上为学生本人持有的校园建设银行I类卡,请不要更改。请尽量在入伍当年提出申请,以免因政策变动等原因造成损失。 

4.若对申请国家教育资助事宜有疑问,可向二级学院辅导员咨询或联系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辽河路校区文化艺术中心B206)陈老师 0519-88510077

附件:2023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承诺书.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