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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及选聘 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0-28 浏览次数: 513 文章来源: 学工部(处)

学通〔2022〕48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 号)文件精神,学校拟评选2021/2022年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并聘任2022/2023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 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按2021/2022学年聘任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人数分配。聘任人数在5人(包括5人)以下的二级学院可推荐1名优秀资助宣传大使,聘任人数在5人以上的二级学院最多可推荐2名优秀资助宣传大使。

(三)评选标准

1.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满一年;

2.责任心强,积极传播正能量,具备较突出的宣讲工作能力;

3.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熟悉资助工作体系;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5.积极参加寒、暑假和校内的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6.较好地协助资助辅导员老师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

(四)评选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工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报表》(见附件 1),各二级学院做好评审,将推荐名单于 111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选聘 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

(一)选聘对象

在校学生,每个二级学院推荐 5-9 人。

(二)选聘条件

1.积极向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受国家资助(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2.志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3.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在同学中具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4.创新形式,积极参与校内外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并取得较好成效。

(三)工作开展形式

由“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组建“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在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指导下开展日常的各项资助宣传活动。

四)工作内容及重点

1.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宣传大使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

3.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宣传大使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五)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根据自身和地域实际,分析活动安全隐患,提出详细的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注意疫情防控。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不可在外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学生可自愿、有选择性地开展活动,必须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并在家长的监护和监督下,以确保安全、合法和人身权益为前提开展活动。

2.坚持“育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实践育人思想,把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能力和政治思想素质作为活动的首要任务。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鼓励和提倡学生将专业实践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实践中去,增进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和了解,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六)工作经费保障

1.学校若统一布置寒暑假资助宣传活动,对参加资助宣传活动的学生进行回家相关车票路费补贴(需保留好原始凭证。车票限报汽车票和火车票其中时间、路途等必须与实际情况相吻合)。

2.在校期间开展资助宣传活动的,活动开展前需提交《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申报表》(附件 2),待学生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予以拨付指定金额的活动经费。活动结束后,各资助宣传队伍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于1110日前推荐 5—9 名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将《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附件 3)纸质表和《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附件 4)电子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需提交学生本人签名的《学生资助宣传活动安全承诺书》(附件 5)。

2.各二级学院要把组织聘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要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培训工作,将这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资助育人工作结合起来。各二级学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随时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zzx@oa.czu.cn),相关通讯报道随时进行推送。我中心将在生工作官网、“常工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八)评比表彰

学校为每位“资助宣传大使”发放聘书,每年进行“资助宣传大使”评比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附件:

1.校学通〔2022〕48号附件1:常州工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报表.docx

2.校学通〔2022〕48号附件2: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活动申报表.doc

3.校学通〔2022〕48号附件3: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推荐表.doc

4.校学通〔2022〕48号附件4:常州工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信息汇总表.xlsx

5.校学通〔2022〕48号附件5:常州工学院资助宣传活动安全承诺书.doc


学生工作部(处)

20221028